几名贼人眼见那佩剑的高大年轻男子不动手,反而那个美貌女子面上含煞地走了过来。惊讶不解之余,都不禁面露不屑嘲笑之色,有的甚至哈哈大笑。
若是那个看上去身材高大的男子拔剑出手的话,他们还难免有些忌惮。毕竟他们身上都没佩剑,对上有剑在手的人,即便人数占优,也仍然有些吃亏。
一把真正的长剑并不便宜,就算不追求品质,只选最便宜的,也远比农具贵。
这些人以偷盗为业,来钱相对容易,狠狠心倒也不是买不起剑。而且退一步,他们买不起也可以偷。
他们不佩剑,同样是因为自己的职业原因。
在大街上近身偷窃时,需要尽量不惹人注意,不让人产生防备,认为他们不会有威胁。
如果他们全都明晃晃地带把剑在身上,别人一看,就难免会产生几分防备。怕事的,甚至远远就会避开。
这年头佩剑的人,要么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要么就是类似雷被那种游侠。
但这个时代的游侠,却绝非等同于行侠仗义的大侠。其中有雷被这种好打抱不平,铲奸除恶的真正大侠;也有仗着武艺在身,却仗势欺人的。
而且在这其中,后一种还不少。
混迹市井,不事生产,不务正业,好勇斗狠,行侠任气,被称为游侠儿。
凡是佩剑的游侠儿,都绝不好惹,至少也是当地的地头蛇。不想惹事的人,自然都会主动避让,不会轻易招惹。
这就导致这个年代的“游侠儿”称呼,绝非褒义,甚至许多时候是贬义词。
他们是贼,需要混迹在人群中浑水摸鱼,才好趁机施展手段。若是被人当作游侠儿,远远就避开,哪还有机会去接近目标偷窃。
故而他们虽用的起剑,但因职业原因,却是并不方便佩剑在身,顶多在身上藏把匕首防身。
不过此时为了对付那个佩剑的高大男子,这几人在一路跟踪过来的过程中,却是趁机寻了几把棍棒在手。
虽然木棍不及铁剑之利,但至少在兵刃长度上不太吃亏。
当前的那名壮汉手中便正持着把一臂来长的木棍,看上去像是不知谁家支窗户的窗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