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刘默回到村落的时候,天色也已经黑了下去。
月色皎洁,点滴月光洒在残破的院落中,照亮了小院。
刘默打了一盆井水,脱下衣衫,身上疤痕清晰可见,这都是这些年上山留下的伤口。
纵他身手矫健,但始终也只是肉体凡胎,山上野兽林立,并不是每一次上山都能安全归来。
随意洗了冷水澡后,刘默便回房躺在了床上,对着月色,不免思绪乱糟糟的。
他本打算守完孝,就去军营参军。
如今未央宫内那名千古一帝已经垂垂暮年,生命进入倒计时,随时可能大行宾天。
一身戎武好战的汉武帝,一定会在人生暮年完成对匈奴最后一次军事进攻,如果这个时候入伍参军,不久之后就能去北疆建功立业。
届时饮马瀚海封狼居胥,带着一身荣耀折返回未央宫,接受汉武帝大帝的册封,见证这名帝王人生最后一次辉煌,岂非快哉?
然而创业未半,却中道崩殂。谁能想到军营内招兵会如此严格,即便打点关系塞了钱财都进不去,这不免让刘默一切希望如泡影幻灭。
精通骑术……我一介农夫,连马匹都没钱购买,如何能精通骑术?
既然从军不行,但日子总该要过下去,刘默又不甘于平庸,怎么才能出人头地?当初老卒还活着的时候,他不愿去入伍参军,一方面自己的本事也没练的足够强,另一方面想守在老卒面前尽孝。
等老卒走后,他孤身一人,无牵无挂,从军入伍自然是最快速出人头地的路子,但却被拒之门外。
这操蛋的世道!
刘默躺在床上暗骂一句,既然从军暂时行不通,那就想办法努力多赚点钱,让日子过的好点,最起码能在长安购置一处院子……
迷迷糊糊中,刘默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刘默再次数了数自己存下的钱财,拢共三千五百二十六枚汉五铢。不算多,但也比村内大多数人要强一点。
大清早的,烈阳就射在关中大地,又是炎热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