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詹姆斯·霍普·格兰特是火烧圆明园的两大罪魁之一。
那么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无疑是个标准的强盗。
查尔斯·乔治·戈登。
有些时候因为翻译会被叫做查理·乔治·戈登。
他于1833年1月28日出生,父亲是英国陆军中将,先后就读于英国赫赫有名的陶顿学校和皇家军事学院。
毕业后,戈登在1850年成为了一名工兵军团的弓弩手。
按照历史轨迹。
他会在1855年参加著名的克里米亚战争,并且在二鸦的时候以少校的身份前往华夏。
他没赶上对大沽炮台的攻击,不过却赶上了占领BJ和颐和园的行动,抢走了大量的珍贵文物。
不过查尔斯·乔治·戈登真正被后人所知,还要等到他统领了一只臭名昭著的流氓军队:
常胜军,也就是所谓的.....
洋枪队。
洋枪队是清朝对抗太平天国后期,由清官、商出资与英法等外国军官,华夏、南洋等地区的流氓组成的武装。
洋枪队的第一任头领是腓特烈·华尔,阵亡后由白齐文接任。
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是第三任头领,也是作恶最多的一位。
例如世人皆听闻,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白下大屠杀中达成了极其残忍的百人斩。
但实际上。
查尔斯·乔治·戈登早在1863年便完成了这一残暴、恶心、毫无底线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