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神墨正像一个大头兵一样,走在了队伍的行列里面,丝毫都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出奇显眼之处。
他的脑袋上戴着狗皮帽子,青布棉袄外边套着一件老羊皮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灌进三十斤高粱米都没问题的大裤裆棉裤。脚底下还蹬着一双皮面儿的踢死牛儿大棉鞋。
沈墨腰间扎着一条不伦不类的绛红色布带子作为腰带,棉裤的裤脚小腿处,还用腿带子绑着两块带毛的狗皮用来保暖防湿。
他这全身上下的打扮,虽然是轻便保暖,穿着舒适。可是看上去这个窝囊劲儿那也是没谁了!
如今的沈墨鼻子头冻得通红,两只手全插进了老羊皮背心里取暖,在他的腰间晃里晃荡的挂着一把刀。
大家还记得沈墨那把一两银子的“宝刀”不?要是跟这把刀比起来,那把一两银子的雁翎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豪华配置了。
只见沈墨这把刀上根本就没有刀鞘。整片刀面上生满了铁锈。除了被锈蚀得斑斑点点以外,本身打造时形成的坑坑洼洼也是成排连片。
这把刀的刀尖儿并不尖利,刀锋上铁锈尚存,没经过研磨想必也快不到哪儿去。
如果不是刀身比正常的腰刀长了半尺,几乎达到三尺半长短,几乎都看不出跟普通的破刀有任何区别。
不过沈墨现在的样子,连人带刀却是十分相称。如今他看起来,分明就是一个在起义军中混的不太明白的小喽罗,属于常给人打下手、跑腿儿的那一类人。
此外他现在弯着腰,脸上被冻得龇牙咧嘴的。身上的气质也跟他那条大棉裤一样,一股龙套围碟儿的范儿显露无疑。
要说沈墨现在的身上这套豪华装备,却是人不可貌相,里面居然有两件稀世之宝。
除了棉袄里边趁着的合金锁子甲以外,另外一件,就是他腰间那把破铁片儿一般的锈刀。
这把刀是在从成都前往通州的船上,由李凌豪和李凌杰两兄弟特意给他选的。
因为沈墨这次去属于乔装改扮,所以他的血河剑绝对不能露面,另外围在腰间的腾龙刀也实在太过拉风了。
所以身上背着一个硕大刀鞘的李凌豪,从他刀鞘里十七八把刀中间挑挑选选,毅然给沈墨拿出了这样一把宝刀!
当时在船上,李林豪从刀鞘里抽出这把刀捧给了沈墨。沈墨一看见这把神兵的卖相儿。甚至连个像样的刀把都没有,刀柄还是用布条子缠成的,沈墨顿时就是吃了一惊。
不过这位统帅毕竟还是很有心机,生怕自己说出话来,一旦弄错了的话容易出丑。于是他郑重其事的端起这把刀来仔细端详了一下——果然还是下不去眼睛。
就见沈墨向着李凌豪问道:“李大哥借我这把刀,莫非有什么讲究不成?”
“当然有讲究,”只见对面的李凌豪笑着接口说道:“这是我们两兄弟在十四岁那年击杀了一名独行大盗“无上刀魔”,名字叫乌云苍。从那时候开始,他这把刀就归我了。”
“光听名字就是一个厉害角色!”这件沈墨随后又看了看李林豪:“那你跟我说说,到底这把刀有什么不凡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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