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的沈墨,也在斥候军控制了战场之后,领兵逐渐向着蒙古军的方向,继续压迫而去。
……到了接近日暮时分,在这个硕大方阵最东南方的角上,一支通州军的百人队正骑在马上飞速前进。
要是按照风险来讲,东南和西南这两个角上的两个百人队,其实是全军最危险的位置。
因为在大部队向北行进的时候,他们不但正好处于队伍的最后方,而且还是三面受敌。
这使得蒙古军如果要是想切下一支百人队来吃掉,他们这支边角上的队伍,一定就是首选。
而这时的山东军战士吴天宝一边策马行进,一边儿两眼就像喷火一样,看着前面那位特战营战士鞍袋里的枪。
与此同时,他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的念叨着“多好的枪哎!真是馋死人咧!”
“咋回事哥?
看人家枪好?
要不我跟他说一声,让他借你玩玩?”
这时在吴天宝的身边,一个小伙子把脸探过来,笑嘻嘻的向他说道。
这位吴天宝是山东军战士,今年二十二岁。
可他却在杨妙真的红袄中战斗了七年了。
这小伙子长得身量厚重,脸上带有山东汉子特有的朴实敦厚的相貌。
他因为性格坚韧不拔,训练时能吃得苦、熬得住,所以手上的功夫颇为不弱。
在使唤钢臂弩那些武器的时候,功夫也是扎实的紧。
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入选了斥候队,现在还是个掌管十人的小队长。
不过这次远离大部队作战,这个山东汉子身边的不少战友还都不太熟悉,这也使得他心里七上八下个不停。
至于后面问他话的那个小伙子叫做吴梓靖,是他的堂弟,和他一起加入的红袄军。
这小子却是机灵警醒,脑袋活泛得很。
可是因为他没有吴天宝那样沉得住气,平时也灵活跳脱,所以现在还是位普通战士。
如今的吴梓靖看见他堂哥瞅着人家特战营战士鞍袋里的枪,眼里几乎都要喷出火来了,于是他也笑着调侃了吴天宝一句。
“你知道啥好赖?
这枪我都不认识,你能认识?”
这时的吴天宝回过头来瞪了堂弟一眼。
随后又垂头丧气的看了看自己鞍袋里插着的那支钢臂弩。
这家伙虽然好用之极,甚至一度被吴天宝当成了心肝宝贝儿。
可是跟人家的武器一比,却明显比不上了。
同样是能射到百米的距离,在之前遭遇蒙军小队的时候,人家抬起枪来在三百米之外几乎是一枪一个,敌军是应声倒地。
可是他的钢臂弩箭射出去,等箭飞到蒙军那边,吴天宝瞄准的目标在这段时间里,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而且为了保证大军行军的速度,吴天宝还没法去捡回那支弩箭。
这也使得他的心里又是恼怒,又是心疼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