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这样恶劣的生存条件下,原身能健康长大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居然没有辍学,还考上了大学,简直可以当学习典范了。
至于沾染了一些坏毛病,还有些严重,都是能够理解的。
但,林琛可以理解原身愤世嫉俗,认为全世界都亏欠他,又自卑敏感,觉得谁都瞧不上自己。
却不能理解原身在物质上喜欢与人攀比,甚至到病态的地步。
父母每个月打过来的生活费,维持一日三餐都勉强,原身却非要省下来买昂贵的衣服鞋子,和不必要的电子产品。
打肿脸充胖子,给自己营造家庭富裕的假象。
甚至在发现无论怎么节省,都不能维持富家少爷人设后,原身还通过不正规渠道,借了高额网贷。
人的贪欲是无法被满足的,只会越喂越大。
当所需要的金钱越来越多,而欠下的网贷,如越滚越大的雪球一般,怎么都还不上后,原身竟然仗着有一副还算看得过去的皮囊,打算卖身给自己找个金主。
好巧不巧,林琛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身和金主初见之际。
刚刚将手搭在他肩膀上的人,便是原身托别人牵线,给自己找的金主。
听说此人是有钱有闲的富二代,年纪不到30岁,在印象里都是大腹便便的有钱人中,属于优质金主。
要不是有中间人牵线,以原身这个未出校门的底层大学生,根本就接触不到。
原身也知道这个机会千载难逢,下血本将自己从上到下捯饬了一番。
换了新发型,做了热玛吉,还请人按照明星标准给自己化了套精致妆容。
因为知道金主喜欢清纯大学生,原身倒没有在衣服上大做文章,要不然又要欠下一笔不小的网贷。
林琛透过沾着水汽的发梢,看向面前的镜子,只看到一个头发湿露露,脸上干干净净的男大学生。
原身花了4位数精心做的发型和妆容,经过刚刚的暴力清洗,全部毁之一旦。
林琛蹙起眉头,还未来得及产生什么想法,有人走了过来。
他循声看过去,神色一怔。
是刚刚坐在身边的金主。
对方穿着一身剪裁得当的深灰色西装,五官成熟端正,手腕上戴着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表,浑身上下充斥着着有钱人的气息。
对比之下,穿着白t和牛仔裤的林琛,愈发显得清澈愚蠢,也十分寒酸。
林琛垂在身侧的一只手,悄悄握了起来。
他本来就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对方又有着那样尴尬的身份,此刻想逃的心理,达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