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去的时候,两个女孩并没在家。
我们一般也很少见面,我天天早出晚归,有案子的时候要么是在外面连夜蹲点,要么就直接睡在了师父的办公室。
所以我们之间没太大交情,房间的使用上我也少很多。
所以她们习惯下来以后就开始很放得开,几乎客厅和厨房里都有放着她们的物品。
每到一些节日,她们也会把客厅布置的十分漂亮,也会在家做饭。
我和她们最大的联系就是月底均摊水电,因为我出门时她们没醒,我回来时她们已经回房了。
一起合租了这么长时间下来,虽然只是点头之交,但也都习惯了彼此的生活状态。
她们之所以知道我是干警察的,也是因为有几次我把洗过的常服晾在了阳台上。
所以尾随事件发生以后,她们才会敲开我的门问我要怎么办。
我当然和绝大部分同行的处理方式一样,我的建议是——去报警!!
那天她俩黑着脸出了我的房间,我听到在门口议论:
“呐!我就说阳台上晾的不是警服,是保安服!”
“不是吧······那真的很像拆了配件的警常服啊啊啊——”
“你觉得和楼下看门的大爷穿的有区别吗?楼下大爷穿的都有配件!”
从那天起啊,我更忙了,见面也更少了。
但是马桶边上却多出了一张纸条,她们联名希望我能在晚上撒尿时,尿的准点儿,别乱呲!
这俩女孩之间,其实我只有住在主卧那姑娘的联系方式。
她吧——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名字十分古风,叫做沈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