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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红袖添香夜抄书(1 / 2)

在经历了一次暗潮涌动之后,澹州港迅疾回复了平静,被烧死的送菜老哈与他楼内另一具尸首是什么关系,已经没有人再注意。至于火灾的起因,官府更是没有给出任何说法,而愚民百姓们也没有人对这个原因发生任何兴趣。

澹州港的治安一向很好,在严密的司民保甲制度控制下,那些在庆国北部流窜的罪犯和冒险者,没有办法在这里获取任何利益。加上皇帝陛下因为贸易重心向南转移的原因,免除了澹州附近相邻七个郡县的税收,虽然不能让民众马上变得富庶起来,但至少能够至少保证家家有些余粮,再也不会出现三十年前那场因为饥荒而导致的流民暴乱。

而且澹州城虽然靠着大海,却没有沾染太多大海阴晴不定的暴烈禀性,城中居民们都很温和,所以当面对着城中最为尊贵的门第——伯爵别府时,总是会表现出适当的尊敬和小心。就算人人心知肚明范闲只是个私生子,但仍然是范少爷范少爷的喊着,努力压抑住内心或许一直都有的些许鄙夷。

这便是范闲的痛苦所在。

这一世除了在那位命薄的周管家面前稍稍表现了一下自己做纨绔子弟的天赋外,他再也没有机会去扮演这种角色。走在澹州港的大街上,有的人对他很亲切,有的人对他很尊敬,就是没有人来惹他。

体内的真气慢慢蕴积着,将他的经络打炼的异常坚实,而那些大部分流失到后腰雪山处的真气,却是一片宁静,不知道窝在那里有什么用处。

这一世范闲始终在扮演一个稳重,识体的少年,只是这样的日子长了,总觉得有些憋的慌。而且明明知道自己的水准可以杀死一名刺客后,他更是期盼着能有行个侠,仗个义,救个美女之类的事情发生。

但澹州港太平,太太平。

……

……

书房里点着宁神的焚香,淡淡的香味泌人心脾,感觉十分舒服。范闲手上拿着一枝秀气的毛笔,在剪裁成约摸四个手掌大小的宣纸上,认真地写着字。如今文场之上分今文派、古文派,在用笔上也有用鹅毛笔与用毛笔这两种,如果从便捷的角度看,用鹅毛笔或许好些,所以现在京都的各部衙门一般用的都是这种,包括费介在澹州教书时,也是如此。

但鹅毛笔削笔尖的工艺,却是需要真正手艺精良的老师傅,用久了笔尖容易变形,所以要真正推广并不容易。

范闲更喜欢毛笔一些,一来是觉得既然这个世界里凑巧用的还是方块字,那么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当然要更加美丽。他决定要把书法好好练一练,免得将来太丢人。

另一方面,他认为像自己眼下正在“写”的这个故事,是一定要用毛笔,加上极娟丽的小楷来慢慢抄,才能表示出那份尊重。

贴身丫环思思用纤细的两根手指握着墨块,缓慢而柔匀地在砚里顺时针磨着,眼光落到少爷面前的纸上,只见上面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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