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嫁给发酒疯的男人!》这条帖子引来众多讨论。
有网友说当断则断,最好现在就去离婚。
还有网友说直接报警,让法医鉴定,然后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赔偿,还委婉的表示,如果需要请联系山口律师事务所,电话xxxx,价格面谈。
最多网友讨论的是——吸血鬼是不是真的会看部落格,代替警方惩罚家暴男。
电脑屏幕前,风初思索了会,继续浏览其他帖子。
《东都忧愁事》部落格里,更多人是在宣泄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苦恼。
有网友发帖说自己的自行车第三次被偷,强烈希望吸血鬼找到小偷后,将小偷衣服脱到只剩下内裤,然后吊在东京塔上示众三天,最好找上媒体曝光他,不打马赛克那种。
风初忍不住笑了,这条愿望恐怕无法实现。
小偷也是人,拥有肖像权和权,如果过度曝光小偷样貌,刑满后将很难再次融入社会,甚至被人指指点点,这将极大的增加了他重走犯罪道路的概率。
如果不是罪大恶极或影响极恶劣,警视厅和报社都会尊重犯人的人格尊严。
风初继续浏览帖子,不久后点进标题为《人模人样,实为吸血鬼的儿岛郁子!》
帖子内容儿岛郁子,经营电器产品事业的女性实业家,别看她长得貌美如花,其实她内心毒如蛇蝎!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具体名字我就不透露了,他是一家证券营业所的工作人员,那儿岛郁子不懂装懂,指挥他按照她的意思投资,结果投资失败后,却将责任全推在他身上。
这还有天理吗?投资失败跟我朋友根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怎奈何儿岛郁子有钱,还要告我朋友,我朋友他又找不到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只能求她。
谁知道狠毒的儿岛郁子竟然找上我朋友的父母,要他父母将乡下的那块地和房子都卖了来还钱,不然一定告到他们的儿子坐牢为止。
吸血鬼啊,如果世上有吸血鬼,那一定非儿岛郁子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