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 / 2)

('李寻欢打量这少年,他穿着单薄的衣衫,装扮简单,腰间别着一柄铁剑。

除此之外,这少年的长相很不普通,表情淡淡,身材挺拔。

李寻欢笑道:小兄弟要去哪里?不若我捎你一程。

那少年歪歪脑袋,想起他哥常常说的一句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于是他点了点头,道:好,谢谢。

不客气。李寻欢笑道:还未请教小兄弟的名讳。

你叫什么?

在下李寻欢。

那少年上马车的动作一顿,抬起头道:小李飞刀?

未曾想我十年不回中原,竟还有人认识我。

是啊,因为有人时常在他耳边念叨过。

小兄弟你呢?

我叫阿飞。

在马车上短短的相处一会儿,李寻欢便觉得与阿飞秉性相投。

阿飞确实也觉得李寻欢为人不错,但他人再不错,也不耽误阿飞给他哥通风报信。

夜晚,一只金雕无声地飞离。

于是乎,第二天一早,当李寻欢起床时,就在房间里瞧见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三年前,他才刚成年不久,三年后,他已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却也是一个极为漂亮好看的男人,眉眼更艳,风姿更绝,甚至举手投足间都叫人移不开眼神。

这是一个会引得诸多女子疯狂爱恋的男人。

或许,连男子也会为他倾倒,但这其中却绝不会包含他。

你醒了。月笙对李寻欢笑道:你比我们约定的时间晚了一点。

我差点要去关外找你,或者,我应该在江湖上做些什么事情来引得你主动出现。

但我现在还是来了。李寻欢叹道,随即他从床上坐起,问: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他才刚到中原不久,龙月笙竟然就这么快得到消息了?

月笙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看来你嘴唇上的伤口已经好了。

李寻欢的动作一顿,道:已经三年了,什么样子的伤口都该彻底痊愈。

更不用说是他嘴上那么一点细小的伤口。

可伤口虽然不深,予他留下的印象却极为深刻。

此刻月笙再一次提及,不能说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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