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封面上,不是通常所写的“劳动合同”几个大字,而是在领航公司全称下方,明确标注着“企业职工援疆劳务合同”。
合同条款,一条条罗列得非常清晰,据说每一份都是按照员工个人情况定制的。
拿到空白合同之前,每个人都曾被邀请去会议室与人事主管以及CEO陈佳宏面谈。
公司一方非常尊重员工的自主意愿,只要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且不与公司的正当利益相冲突,就可以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对标准化条款作出一定修改。
坐在工位上,陆衡一页页翻看着他的新合同。
他对自己最近发生的变化感到不解,4年前应聘进领航当海外销售,挂名销售经理,与人事部签合同时他看也懒得多看一眼,反正那些条款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同意签,以后就能按月拿工资,不同意签,就滚别地儿去混日子,那他当然得无条件在签名处签上自己的大名。
那份合同,拿到手就给他撕了几页垫杯子。留着有啥用?难不成今后还会与堂哥管理的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搞到走仲裁不成?
然而如今这份标注了“援疆”字样的劳动合同,为啥这么烫手呢?
并且分量远比几张叠在一起的纸重,重量不是压在手上,而是压在心头。
领航在大西部开疆破土,可不是短期项目,那将是非常长远的规划,远到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一百年,对一家正欣欣向荣成长起来的企业而言,称其为“百年大计“一点也不过分。
员工的援疆服务时间却是自行决定,据说像何琨那样的高级工程师,作为技术型人才,他们与领航约定的援疆服务期限仅有一年。
按照那些人的说法,他们是打算帮公司将喀什的工厂建立起来,生产设备全面调试成功,产线正式投入使用,他们就算功德圆满,可以回上海了。
毕竟到了一把年纪,又拖家带口的,长期留在遥远的边疆不太现实。
人事部郑经理建议陆衡签三年,海外销售团队以未婚的年轻人居多,没有家庭牵绊,援疆时间可以尽量拉长一点。
当时陆衡在微信上和宋心田打商量,宋心田竟然说她想签五年……
陆衡听了有点着急,问她是不是打算长期留在那边工作了。
过了很久宋心田才回复他,具体想法还是没有明说,就只勉强将五年缩短成了三年。
三年就三年吧,连郑经理也这么建议,陆衡乐意做个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