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领兵打仗,即使有人从旁协助,那他至少也得拿出气势和几分军事上的才能。
不然军伍之中,那群一身蛮力的武将,会服气一个被贬黜的他国文官?
洛如烟和林朝天共事七年,耳濡目染之下,多少学了点做事之道。
对于这次战斗,她还需要了解更多。
“你们将林朝天这次收复大周北境三城的情报,详细呈上来,我要看看他到底有几斤几两。”
这时候,剩余的情报也随之传入宫内。
她和萧北辰还有其他百官一起,对整个战局进行复盘。
半个时辰后,萧北辰信心满满上前陈述,“陛下,现在看来,火凤军在短短十天内收回这北境三城,原因有三。
其一,二皇子周白陌提前将城中粮草、财物撤离,使得蛮族到手的几乎是三座空城,根本就没办法进行持久战。
其二,蛮族从未有过管理大城池的经验,更别提守城战,这才在拥有巨大优势的情况下,贸然对火凤军发动攻击之举。
其三,火凤军作为林紫焉公主的嫡系部队,有着充足的补给和训练,战力十分强劲,在前面两个条件的加持下,即使是条狗做指挥,也能轻而易举地举得胜利!”
说到“狗”的时候,众人都会心一笑。
很明显,对他们来说,林朝天就是那条狗。
洛如烟听了,也少有的忍俊不住,笑出了声。
此刻的她,身姿舒展,笑声动人,魅力尽显,让在一旁的萧北辰看呆了眼。
这等绝色,只有自己才配得上。
那个林朝天,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早知道,在天牢的时候,就应该找人把林朝天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