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他们听到声枪响起,放眼望去却只见白色狼王,竟然中抢扑倒了。
“天啊?我的毅哥……”
孙胖子看到这一幕,却是满脸惊喜道:“你实在是太牛了,竟然一枪爆了狼王的头。”
李毅脸上的神情却有些呆,因为这纯属是一个意外。
这要不是狼王逃跑的时候,脚别了下他这一枪,肯定打不中狼王。
老猎户陈奎却没有惊呼,反而是眼疾手快,对着狼王的脑袋又补了一枪,毕竟他生知道这些畜生的狡猾。
装死什么的可是常见。
等你靠近它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遭遇它反扑,所以老猎户陈奎给它补了一枪。
“老陈叔,你这补一枪?”
李毅却嘴角一抽,目光看着陈奎道:“这狼王到底算我们谁的?”
陈奎却上前给了狼王一脚,看着四周的野狼全都散了,才轻飘飘的崩出——你的!
李毅这才松了口气,尽管他知道狼肉的味道和口感并不理想,而且它地肉非常的腥且柴。
用柴火煮上三个小时,都未必能将它煮烂,甚至不加盐很难以下咽,因为吃的时候会有一股难以去除的酸味。
可,现在是什么年代?
现在可是七零年代,别说狼肉又柴又酸了。这要是没东西吃的时候连树皮都啃。
所以这野狼肉在这个年代也是香饽饽,毕竟大小他也是一口肉。
再说这野狼王的皮毛甚是漂亮,要是能给它剥下来,给村里的刘寡妇制成衣服给嫂子过冬。
想来嫂子应该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