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1)

齐伯顿了顿,却又道:“……公子,咱们可能连两位先生都靠不了。”
  “嗯?”苏遥一个哆嗦。
  齐伯胖乎乎的手指在账目上一划,圈出“傅先生”三个字。
  苏遥仿佛被雷劈了一下,顿时清醒了。
  姓傅的,笔名鹤台先生,绝世大鸽子。
  文写得特别好。
  拖更欠稿做得特别顺手。
  齐伯甚为委婉:“我觉得,鹤台先生的书稿,二月底大抵交不上。”
  苏遥:“自信一点,把大抵去掉。”
  根据经验,对傅先生来讲,契书上定的日期就和他的家底一样,也就是个数字。
  苏遥自去岁回来,一共与这位傅鸽子签过四次契书。
  第一次迟交了一个月。
  第二次迟交了一个半月。
  第三次迟交了一个半月,且只交了十章。
  苏遥问了一句,傅先生直接遣人将违约金砸在了他脸上。
  第四次……
  要不是姓傅的砸违约金不眨眼,苏遥是不可能和他签第四次的。
  这次的契书自去岁腊月就签好了,新文,三个月的时间,只签了二十章。
  但这也是有可能交不上的。
  毕竟人类的本质是鸽子。
  有钱的鸽子更难缠。
  说起来,生意上素来讲究个情面,违约金只是意思一下,定得其实并不很多。而鹤台先生的文好,若能印制成书,会赚得更多。
  苏遥想象了一下红烧肉酱肘子糖醋排骨凉拌猪耳爆炒肥肠走油肉小炒肉鱼香肉丝,又想象了一下失去它们的世界。
  夜雨渐急。
  苏遥怒而拍板,明天就去傅大鸽子家催稿子。
  第2章催稿(二)
  翌日一大早,苏遥便去后院折了数支红梅花,找了个白瓷瓶精心插好作见面礼,捧着前去延庆坊,寻傅鸽子了。
  旧京城中写戏文小说的先生少说亦有百八十个,其中最卖座也最神秘的,就是这位鹤台先生。
  此人两年前才来旧京,一本《云仙梦忆》震惊四座,迅速成为最受追捧的话本先生。
  当然,震惊四座的不止是他的文章,还有更文速度。
  两年写一本,断更是常事。
  一个月写上个七八章,各位看官都能喜极而泣。
  也是得亏文好,不然在人才济济的旧京,学子们与闺阁小姐转眼就能将他忘了。
  不过,尽管追捧者甚众,这风吹草动立刻就能传得人尽皆知的旧京城里,却无人知晓这位鹤台先生的真实身份。
  因有一纸契书,苏遥才知他姓傅,连名字也不知道。
  此人身份成谜,性格喜好更是无从猜测,单苏遥听过的传言,便有十数个说法,总结起倒只四个字——
  非常难搞。
  这傅先生在旧京城内唯一一次有实锤的露脸,是他初来之时,去过一遭儿平宁坊的曲家酒楼。
  因酒楼环境不合心意且饭菜不合口味,傅先生专门在人家酒楼外壁上提了首词泄愤。
  这年头,文人墨客喝至上头,在酒楼食肆外写首诗做个对子之类的,极其常见。
  也被许多酒家当做风雅事。
  但像他这么大咧咧直接迎头骂人的,旧京城里还是头一遭。
  且他这首词文采斐然、朗朗上口,曲家掌柜连夜粉刷了外墙,都还被传诵了月余。
  曲家酒楼一时门可罗雀,后因官府查出卫生问题,直接就倒闭了。
  随着此处掌柜小二皆卷铺盖走人,旧京再寻不到鹤台先生的踪影。
  于是花样百出的各路听闻纷迭而至,流传至今。
  苏遥只知道,传闻里有关鹤台先生的住处,十个有八个都是假的。
  这傅鹤台就住在旧京东南边的延庆坊。
  偏是偏了点,但就在所有流言制造者的眼皮子底下。
  今日晨起天色濛濛,流云卷卷,一副欲雨未雨的模样。
  因着天色不好,一路行人极少,连坊门处的食肆都没开。延庆坊地界本就偏,如今更显得僻静,毫无烟火之气。
  昨夜刚下过雨,青石路上还残留着层层雨渍,微风一吹,拂起新鲜的泥土气息。
  湿漉漉的,掺着点草木初生的清甜。
  苏遥深吸一口这没有雾霾的空气,心旷神怡。来了近一年,他其实挺喜欢这个世界。
  就是一路走过来有点冷。
  苏遥暗道,等有钱了,一定买上几辆最大最平稳的车轿,配几匹好马好骡,再不受这冷风。
  齐伯虽年过半百,但身体倍儿棒,还有功夫关心他:“公子累了吗?”
  苏遥笑笑:“许久没出来过了,以后得多来走走。”
  “不知公子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来此处。”
  齐伯笑得眼眯成一条缝,比划着与他闲聊,“延庆坊的百宝阁会做一种一拉线就跑的兔子,极好玩,但一摔就坏。娘子嫌费钱,你却喜欢得不得了,我抱你偷偷来买过好几个呢。可惜如今是不做了。”
  苏遥其实并未继承原主的多少记忆,这样久远的琐事,倒难为齐伯还记得如此清楚。
  苏遥深知齐伯待原主甚好,感触之余又不由保证:“齐伯放心,等我赚了大钱,什么样的新奇玩意咱们都买来。”
  “一样买三个,一个拿着玩,一个放着看,一个专门用来摔。”
  齐伯让他这话逗乐了。
  苏遥瞧着怀里的红梅,又笑叹:“可惜如今是不做了,不然送去给傅先生,恐怕比这花好些。”
  齐伯道:“这傅先生是读书人,整日吟风弄月的,小孩子家的玩意儿,怎能入得了他的眼?”
  苏遥笑笑:“倒也未必。我先前读他的文章,看到这傅先生颇擅木工,对这样精巧的东西,他一定感兴趣。”
  又有些遗憾:“他名声在外,品味又挑剔得很,我不能投其所好,就只能附庸风雅,送两支花了。”
  齐伯瞧着苏遥,只不置可否地笑笑。
  天色迷蒙,却并不如何阴沉。
  苏遥穿着天青色外衫,他身形本就有几分单薄,长袍广袖的装束,倒显出几分清逸。
  年节方过,养得他气色也好上许多,一头乌发半束半披,更衬出肤色白皙,面容秀致,一双清朗眉目更时时含笑,温如甘泉。
  这副品貌捧着灼灼红梅,人花相映,别说旧京城了,便算上如今的帝京,也再寻不出这样风姿的美人画。
  这红梅搁齐伯手里,兴许还遭人嫌弃;苏遥捧着去送,只要对方长眼了,那必定收不到一个“不”字。
  齐伯面对看着长大的小公子,特别骄傲。
  他一路放心地走到傅宅,轻轻扣门,却是许久才有人迷迷瞪瞪地探出头,还揉着眼:“谁啊?”
  “老吴,我,齐平。”齐伯笑呵呵的。
  “嗐,原是老齐。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儿?”
  吴叔又使劲揉了把眼,清醒三分,探头望向齐伯身后,却是忙客气一笑:“呦,老齐你家年画上的人活了,这还特地带来给我长见识?”
  傅先生深居简出,但凡大小事,皆是吴叔来往。
  齐伯对他的能说会道十分受用:“我家书铺的掌柜,今日专程来拜访傅先生。”
  “稀客稀客,见过苏老板。”
  吴叔热络地将人引进来,却面露些许为难,“劳烦苏老板先去花厅等等,这大清早的,我家公子还没起呢。”
  现下可当真算不得大清早了。
  这自在的作息习惯。
  苏遥临来的时候,阿言都起床,背过三五篇《楚辞》了。
  不过想来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考试,一闷头睡到日上三竿,也是人之常情。
  苏遥如常笑笑,去了花厅等。
  一等一个时辰。
  吴叔歉声连连地过来请。
  苏遥本就好脾气又好说话,耐性更是一等一地好,自然不作计较。
  吴叔连着打起两道帘子,却是将人引进了东暖阁。
  傅宅偏僻,周遭只余鸟雀之声。外头看着不打眼的两进两出小宅子,房间内陈设却极其精致大方,除了书之外,皆是珍稀新巧之物。宝帘银钩,珠幔画屏,鎏金香炉内燃着沉水香,连糊窗子所用都是勾竹叶纹的松香色软烟罗。
  富贵闲雅。
  苏遥暗暗感叹,这傅先生品味不错。
  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
  就桌案上按照粗细长短悬挂得一丝不苟的狼毫笔来看,还是个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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