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荏帮过这两个姑娘,一次是她们其中一人来例假肚子疼,陈荏没问什么就替她把值日做了,一次是搬东西之类,总之都是小事。 有她们牵头,其他人也七嘴八舌:“郜山,你怎么能随随便便说人是贼呢?” “指责别人要有证据,尤其是这么严重的指控!” “我有证据啊!”郜山叫道。 “拿出来!” “这就是证据!”郜山高高扬起手中的十元纸钞,那背后的长江三峡夔门图案云雾壮阔。 “这十块钱是我的,陈狗把它偷了夹在语文书里,我刚刚找出来的,”郜山指着自己朋友,“刘浩作证!” “对,我作证,”刘浩说,“我亲眼看到钱从陈荏的书里掉出来的。” “不止是他,张家成和胡伟也看见了对不对?”郜山问。 张家成应了一声,胡伟似乎察觉了什么,没说话。 陈荏笑了。 他标致秀丽的脸上露出了狞厉的笑容,眼神幽暗像条蛇,骨子里的疼痛让他抽紧了脊背,忍不住要对人吐信子。 他还记得呢,十五年前,就是这个郜山将十块钱夹在了他的语文课本里,诬陷是他偷的。 他从一个格格不入者,忘恩负义者,沦落为一个小偷,从此万劫不复,再难翻身,就是因为那十块钱。 同样的招数,差不多的言辞,唯一区别是时间。 十五年前的事发生在下学期,早春时节乍暖还寒,他在别人的指责辱骂中如坠冰窟。 但那时他已经和林雁行闹翻了,错在他。所有人都不待见他,鄙夷他,就算明知他是冤屈的,也没有人愿意替他说话。 现在呢? 两辈子的事儿,总得有些区别吧? “郜山,”女生们讥讽地说,“十块钱长得都一样,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怎么证明?” 郜山道:“我当然能证明,我的钱做了记号,背后写了字呢!” 他说着把钱翻过来,脸色突变! ——那钱背后在差不多地方果真有字,却不是他写的那俩字(郜山),而是“猪头”。 女生们凑过去看:“猪头?你在说自己吗,郜山?” “……”郜山连忙又看两遍,确实是“猪头”。 女生们说:“这两个字的字迹比你的好看多了,真是你写的?” 郜山说不出话来。 陈荏也问:“郜山,这是你的钱?” 他听到嗓子深处的嘶嘶声,甚至感觉到鳞片在修长的脖颈上生长,他要咬人了。 郜山灵机一动:“是!是我的钱,你把我的字擦了重新写的!” 陈荏问:“你还在用铅笔写字?” “对!”郜山硬着头皮,“陈荏,陈狗,你真狡猾,居然毁灭证据!” “那是我写的。”有人在人群后面说。 同学们猛地两边分开,只见林雁行站在后门口,因为感冒而鼻尖发红,但仍穿得很少,篮球短裤下露出两条长而矫健的腿。 林雁行无论何时都是叫人惊艳的,叫人移不开眼神。 他笑闹的时候阳光灿烂,爽朗而坦荡,让你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家伙;他发怒的时候又狠又冲,你觉得一座山压下来也没这么可怖,因为他说不定真会弄死你。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变成了郁明,心提到嗓子眼,大气不敢出。 陈荏的肩膀一下子松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