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是摩纳哥鞋但颜色也是红色的,高跟浅口配同色脚腕绸带,那系在脚腕处的绸带看着像火红的鸡冠花,艳、俗。
“我记得,你曾经和我说过,作为一名特殊病患,不论从听觉还是洞察力都会比一般人厉害,我猜,刚刚库班的话你听到了?”
继续看自己的鞋,心里想,还不错,宋猷烈有记住她的话。
“坦白说,我之前还充满期待来着,这个狂妄的家伙会不会挨上一巴掌,但很遗憾……”
“宋猷烈。”快速打断他的话,抬起头,注视着那张脸,一秒、两秒、三秒,抬手,说;“好久不见。”
三秒钟可以做什么呢?三秒钟足以让一个人从前尘往事中解脱出来。
那声“宋猷烈,好久不见”很是诚恳。
的确,他和她很久没见面了。
挡住半边胸脯的手滑落,后移半步,以便于她这身行头在他面前清清楚楚,说:“你应该猜到我是为什么而来。”
落日变成晕黄色,朝落地窗前仆后继,从四十六层楼层上放眼望去,唯有远山,和远山并列于苍穹之下地还有眼前的年轻男子。
“诺维乔克”坊间在谈及这号人物时总是得观望一番,再压低嗓音。
周遭静寂如斯。
不一样了,一切不一样了。
这应该是戈樾琇不愿意出现在他面前吧?
远山上是天空。
以前,她是天空他是远山。
但这一刻,戈樾琇心里清楚,一切倒过来了。
戈鸿煊的亲信曾经和她说过一番似是而非的话“你还是sn能源继承人,到死的那一刻这个事实都不会改变,但阿烈更适合当sn能源的管理者,sn能源是你和阿烈的,你要体会戈先生的良苦用心”。
那声“戈樾琇”近在咫尺。
初初,他唤这个名字时是带着一丝丝怯意和讨好;逐渐,她没能从他叫她时听出任何端倪;少年时期他极少叫唤她的名字,偶尔不得不叫也是附带着一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