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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悦行:“我也不想回。”

许多上辈子至死未曾见到的奇景,今生有幸都一一见过了,她想循着李弗襄的足迹,继续向前,她心知挣脱樊笼不易,天大地大,好歹要再飞得高一些。

郑千业折腾了一晚上,意料之中没有任何收获。

李弗襄早溜了。

此日清晨,郑千业也命人乔装打扮,卸去了战甲,扮成商队的模样。他们不再深入胡茶海,而是正经走商道,往狐胡的方向去,毕竟他们人少,低调点总能昏过去的。

京城。

比战报更先一步传到皇帝手中的,是由锦衣卫带回的那封血书。

正在陪皇帝用膳的贤妃有幸再见到了龙颜震怒的场景。

皇帝手里攥着血书,桌案上的其他东西全部扫到了地上:“胡茶海?踪迹全无?他活生生一个人!郑家军三千骁骑!怎么能说失踪就失踪?!去找了没有啊?”

锦衣卫头磕在地上:“回陛下,郑帅已亲自带人深入胡茶海,预计不日便有消息传回。”

贤妃命人收拾了地上的残局,又呈上解火的凉茶,劝道:“陛下须冷静,现在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咱们小殿下后福无量自由天佑,更何况有郑帅亲自去寻,不会有事的。”

皇帝早年走过西境,他知道胡茶海是个什么地方,若非退无可退,他怎么会往胡茶海里走呢?

皇帝挥手遣退左右,只余下贤妃守在身边,他小心拖着那封血书,铺在桌案上:“……他明明那么胆小,朕还非要把他往军营里塞。”

贤妃:“陛下也是盼着他能成才,再说,也不成想,有郑帅坐镇,竟然能让他出了闪失。”

皇帝眼神一凛,贤妃心里咯噔一下,后知后觉自己说错话了,他们这位皇帝骨子里尚武,比起文臣,他更偏爱武将。

贤妃刚刚的那番话,无心也好,有心也罢,都难逃影射郑千业的嫌疑。

皇上没有与她计较,话却不留情面:“郑千业是一军之主帅,不是朕一家之私卫,朕失爱子,是朕之哀,郑帅得胜而归,是国之幸。郑帅三守西境,功在社稷,彪炳千秋。大军不日还朝,朕要亲迎。”

大旭朝与狐胡几十年的纠缠,始终是横在他心里的一根刺。

狐胡简直就像那除不尽的野草,割了一茬又一茬,非得连根拔起才能消停。

不当皇帝不知道,百年难遇一将星。相较而言,进士一年五十人,倒显得没那么宝贵了。

先帝爷重文轻武,郑千业这一批老将在边关啃了近二十年的沙,直到当今登基,才给了他们应有的殊荣。

郑千业一行人走商道,唯一的弊端是在人烟稀少的戈壁上,常有劫道的沙匪出没。沙匪远比他们更熟悉大漠深处。郑千业此行低调,并不想横生事端,引起狐胡的警惕。

狐胡与大旭之间隔着胡茶海这道天堑,狐胡的侵犯却一次比一次猛烈,究其原因,和这些劫道的沙匪脱不开干系。

高悦行呆在郑千业的身边,经常见他谋算至深夜,神情凝重,且行进的速度一日慢过一日。

此时,距离她和李弗襄上次一别,已经半月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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