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扬了扬眉。她的身材肯定维持得非常好。
这时潘德小姐点的配菜猫耳朵上来了。她再次邀我一块儿吃点——点餐的时候,她就说我们可以一起分享,我当时以为她是客套,拒绝得很委婉——她看上去真的很诚恳,我不想显得不友好,就拿勺子舀了一块。我是真没想到她会愿意和我吃同一盘菜。就不说我们只是工作上的合作方关系,我和老大,已经算非常亲近了,他都从没有答应过和我去吃合餐制的中餐。我知道这可能是印度裔的习惯,就像我们北方人很少用公筷一样。
她好像是真的不介意。见我尝了,她立刻就问:“怎么样?”
“很不错。”我说,因为她看上去非常期待,我不忍心说实话。我又补充道:“但这不是我吃过最好的猫耳面。萨默维尔那边有一家意大利移民开的小餐馆,后来搬到波士顿市区了。他们家的猫耳朵……我到mit的第二年吃过一次,从此不能忘怀。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尝过这家的猫耳面。”
“我知道你说的那家店。大学第一年我就去了,后来有一阵子周末去得太频繁,结果重了四磅。”她一手托着脸,正陷入回忆,“但他们的披萨……”
“噢。快忘了吧!”我和她相视而笑。
“原本我以为已经过去很久了。”主食上来的时候,她忽然说,“我是说大学时候的事。但刚刚我们谈到的时候,我又发现记忆非常清晰,就好像那些街道、那些食物昨天还出现在我生活中一样。”
“有些人正好和你相反。”我努力用大人的方式卷意面,“当你开始一份全职工作,时间真的会过得很快。有些人会觉得做学生的日子恍若昨日,拿第一份年终奖买了什么他还历历在目——明明都已经工作十年了。”
“你为什么像小孩儿一样用叉子?”她说。
“好吧,还是被你注意到了。”我一愣,开起玩笑,“你可以理解为这是我童心的外显。”
“是那样吗?”
“是那样。”
她淡淡一笑:“哪一种是你?”
“什么?”
“刚才的话题。你觉得校园生活就在昨天吗?”
用过午饭,我们似乎都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第十一章
晚上回家不久,我接到老黄的电话。本来以为是工作上的事,一接通,发现是嫂子。
原来那天跟老黄谈到吃饭的事情时话没说死,她不放心,亲自打来邀请我明天过去吃饭。
我中午正好没事,赶紧应了。老黄接过电话,专门走到阳台,拉上窗,嘲讽了我两句。我才不和他一般见识,话又说回到工作上,互通了几句有无,随后就挂了。嫂子很爱吃榴莲,而且她很会吃,我住的这边有一家榴莲摊口碑极好,同样是猫山王,随便在超市买的和在老饕们口口相传的店铺里买到的,她真能吃出来区别。新鲜的水果一般傍晚到货,有些抢手的隔天早上转眼就没,我赶紧换了鞋去“老饕指定店铺”,还好,买着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出了门。因为我不是还没买冰箱吗?昨天怕放坏了,只是先买着,出门时才又托老板给我切了包好。新加坡这边乘坐公共交通不允许携带榴莲,偶尔在地铁上会碰见一些心存侥幸的,但也只是极少数,大部分人还是比较守规矩的。我打了个车过去,老黄今天起得很早——虽然可能不是主动的。他的两个儿子非常……活泼。
新加坡本地人在家喜欢光脚,而且极爱穿人字拖,好多人的脚趾都因为长期穿人字拖有点轻微变形。我换了嫂子专门准备的普通拖鞋,心里觉得很温暖。嫂子是山东人,读研究生来的新加坡。去年小儿子也到了去幼儿园的年纪,她重新返回职场,不说别的,精气神看着好了许多,已经有我们刚认识时的风采了:我那时就觉得老黄特别幸运。
嫂子把榴莲放进了冰箱。这会儿她正在为午饭做准备,也没和我客气,我说要帮忙,她便真的分了把韭菜给我择。老黄在客厅享受天伦——勉强算享受天伦吧,反正我是宁愿在这儿择菜。她手脚比我麻利得多,但也没嫌弃我干得不好,只是一边说话,偶尔又默默地把我择过的韭菜拿去重择一遍。
“最近你们挺忙的吧?”嫂子开口,顺便又告诉我哪些部位一定要择掉,“黄修文一周都没什么精神,原来还说陪老大打篮球呢,结果晚上一直加班。今天都是被两个小子拖起来的,不然指不定睡到什么时候。”
“事情是挺多的,哥最近任务紧,担子又重。主要还是下面的人起不来。”我叹了口气,“嫂子你们怎么样啊?我记得你说主要做对中业务,这次影响大吗?”
“还行。主要国内情况很快就好起来了——对了李姚,”她停下来望着我,“你口罩够用吗?回头拿一盒走。”
“够的够的。”我下午正打算去买。
“行了。”她把韭菜都收到一处,“切了就准备下锅了,出去玩儿去吧。”
“好。”我应着声,脚却不动。
“哎呀,你看你,”她即刻就明白我为什么一直赖着,推着我的肩膀往外走,一边道,“我一早就想好了,你陪他们打游戏,没事的。”
出了厨房,客厅里只剩老黄一个人坐在毯子上,背靠着沙发柱,看着够呛。两兄弟在阳台过道里玩闹,或许是对于“关爱”老爸暂时丧失了兴致。见我们出来,老黄说:“我听见你叫我全名了。你们背着我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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