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嘱你带去的人参你可送了?”
“送了,王爷说他额娘很是喜欢,因而从宫中挑了些物品作为回礼,让王爷给我阿玛送了来。”
“难怪前些日突然遣人送来那许多礼品,原来都是宫中的贡品,我说怎的从未在市面儿上见过,”说着嘴角微微扬起一丝笑,她目光再次望向朱珠:“你可知静王爷前阵子已搬回怡亲王府住了?”
“女儿不知……”
“已回来好些天了,所以这些天去往王府走动的人可不少,尤其是那布尔察查氏家的大格格婉清……”说到这个名字,安佳氏不由蹙了蹙眉:“你说一个身居闺中的大家闺秀,怎的可以这么抛头露面,说是三天两头便往王爷府里跑,若在你额娘年轻时那会儿,岂非要被老祖宗用家法打断了两条腿。这可当真是去洋人那儿待久了,连起码的礼数都统统忘记的了……”
“额娘……”
“只可惜,原本若你兄长没被人毒害,倒是可以去他府上走动走动,现如今却连个可以过去问安的人都没有,亏得人家府里三番两次差人送东西过来,若知道我家状况的倒也罢了,不知的,还以为我们有意怠慢了人家静王爷。”
“额娘想多了……静王爷自是知晓的。”
“静王爷当然是知晓,所以额娘才格外疼爱他,总是如此礼数周到、为人作想的一位王爷,自小也算是同你一道青梅竹马长大。”说罢拍了拍手,望着朱珠低垂的眼帘道:“我的儿,若你往后再能入宫,见到了他必然要当面同他言谢的。”
谢他什么?朱珠心里暗想,嘴上却不敢说什么,只低着头一味听安佳氏絮絮说着,直又说了半个多时辰,方才寻了个借口告辞离去。
但出了暖春苑,心里却更显烦闷,似乎满园春色都难以让人情绪得到消遣,便穿戴整齐叫了辆牛车,带着小莲一道悄悄出了提督府,一路往琉璃厂方向而去。
不过尽管路上人头攒动热热闹闹,朱珠望在眼里却总是心不在焉,一旁小莲看在眼里,倒也机灵,一语中的地道:“夫人刚才是又同小姐说起静王爷的事儿了吧?”
“你怎知道?”
“满北京城都知道了,王爷回了怡亲王府,府里上下可热闹了,都道他是老佛爷身边红人,一回京连家门都没进便被召去了老佛爷身边伴驾,此番难得回到府邸一趟,自是全都蜂拥了去巴结啦。只把夫人整日愁得跟什么似的,念叨着没人能去王府回礼,依小莲看呐,哪是为了回礼,分明是为了小姐的婚事操心……”
“你这小蹄子又在胡说些什么!”话音未落被朱珠怒声打断。
小莲知道自己的话必然会惹小姐害臊,因而倒也不怕,只吐了吐舌头,便又道:“本是如此,早些年夫人就在念叨静王爷几时才能从法兰西回来,若不是为了小姐的婚事,还能为啥。只是以我看呐……”说到这里,兴许是觉得自己说得有些得意过了头,忙掩了掩嘴沉默下来。
见状倒是勾起了朱珠好奇心,追问道:“以你看什么?”
“小莲不说,小莲怕说了惹小姐生气。”
“你说便是了。”
“小莲想说,以小莲所看,小姐若真要嫁人,不如寻个老实本分的忠厚男子,即便官位不高,总会好好体恤爱惜小姐,而不像静王爷……”说到这里再度欲言又止。
朱珠再度追问:“静王爷怎么了?”
“小姐是完全不知么?他们都说,静王爷在法兰西便同布尔察查氏家的大格格相好,自打他从法兰西回来没多久,那位格格也立即便回来了,此番王爷回府,她更是整日往王府跑……您说,自古有哪家千金小姐会像她这样做的?照此情形,分明该是有了婚约,所以不用再有诸多避讳,才会如此肆无忌惮的了。”说罢,朝朱珠脸上匆匆一瞥,见她正托着腮望着窗外艺人的杂耍看得起劲,想来对自己所说那些因是并不在意,便大着胆子继续往下道:“所以小莲总在想,夫人何时才能看明白这一点,早早给小姐另择良婿,那才是上策。”
这句话引得朱珠噗嗤一笑:“你倒也懂上策下策。”
小莲吐了吐舌头:“小莲只是想,小姐可怜巴巴戴着这张面具足足十三年,总该寻个最好的夫婿亲手为小姐摘去了才是,千万不要找来些拈花惹草的,轻薄妄为的……”说到这里蓦地住了口,因为发觉自己一时逞着口舌之快,几乎说漏了嘴。
所幸朱珠完全未察觉到这些,更无法知道那短短一刹这小丫鬟脑里的诸多调调,只低头扶正了脸上的面具,红着脸啐了她一声:“要你多事。”
小莲便乖乖听话不再多嘴生事。
不多久,车已进了琉璃厂的地界,四下里全是铺子,人来人往,一瞬热闹的人声便喧嚣在了牛车的周围。见此小莲便更无心同朱珠耍嘴皮子,只探头朝外张望着,总是日日被闷在大宅院里,一旦放出门,看什么都是新鲜的,一路走一路指着周围店铺张贴悬挂出来的东西指指点点,朱珠的情绪也似乎因此而稍稍好转了起来,遂将斗篷往自己脸上遮了遮牢,正想要叫停车夫带着小莲下去转转,忽抬眼望见前面一条斜往左方的小路,两旁颇为熟悉的景致令她微微一怔。
随即拍了拍车窗,对车夫道:“福瑞叔,带我们往左边那条路走,我们去萃文院转转。”
萃文院原是尚书府,朱珠亲生父母过去所居住的地方。
自她父母双亡后这片宅子就被朝廷收了,之后赐给了载静的父亲怡亲王奕格,成了王府一处偏宅。
原是孩童时期便离开的故居,应早已没了印象,但十年前朱珠被载静带到此地后,从此却再也无法将它忘记过,几乎每一年都会来此探望一番,也不知道是在藉此缅怀自己根本已不记得模样的双亲,还是在静望那房子一年年老去的样子。
听说房子就跟人是一样的。人如房中的血液,因而有人气,房子便有活力,纵使多少年月过去,总还是鲜活的。而一旦脱离了人气,便如病入膏肓的人一般,眼看着一天天就会消褪下去,冰冷下去,直至完全如一件死物。
十年来萃文院里始终是无人居住的,所以说是件死物也毫不为过。所谓偏宅,当真是偏得无人想来,只有一个半瞎的老佣人整日在门房里守着。十年前朱珠便见他守在那个地方,十年后依旧如此,似乎跟那房子一样,是具古老而一成不变地固死在那地方的尸体,被时间一点一点刻满了皱褶,再一点点压驼了腰。
朱珠下了车后便远远望着那老佣佝偻的身影在门前扫着地。
以往总是看上几眼后就离开了,这次却走了过去,到那老佣边上静站了片刻,随后在小莲不解的目光中对他道:“老伯,这院里是否有人将要搬入了?”
院里今次难得的热闹,人来人往,忙忙碌碌在修缮着里头那些老旧的房屋。有几间已完全翻修一新,几乎快叫朱珠认不得了,因而不由自主走到老佣身边,迟疑了半晌问那老佣。
老佣闻言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点头道:“我家主子年前便要成婚,说新福晋看中了这处宅子要过来住,故而命人前来重新整修,待到再过一阵,便连门上匾额也要替换成新的了。”
“新福晋……是怡亲王载静的福晋么?”
老佣闻言再次朝朱珠望了眼,瞪着她道:“你这娃儿好不懂规矩,亲王爷的名字也是你能随便叫的么。”说罢,手里扫帚用力一撇,将一拨尘土不偏不倚扫到了朱珠的衣摆上。
见状小莲哪里肯依,刚一叉腰想出声去训斥那老佣,却被朱珠伸手制止了,随后好声好气再度问他:“不知怡亲王的新福晋是哪家的千金?”
“这都不知道,”老佣不屑地停下手里的活儿:“自然是布尔察查氏家的大格格,正黄旗的小主儿,才能配得上我家王爷千岁。”
“呵……”朱珠听后笑笑,抬头朝院中望了一眼,再道:“既是王府大格格,怎的会看上这么一处老旧残破的地方。”
老佣一听不由再次抬起浑浊的双目朝她瞪了一眼,不耐地朝身后那片宅子指了指:“你这娃儿!怎的这样不知好歹。你可知这宅子过去谁住的,便是赫赫有名的兵部尚书林少丘林大人。他家祖上传下的这一片古宅,为明代右相府,大清朝开国之前便有的了,岂是现在周围那些府邸可比的。”
“既然如此,怎的过去从未见过有人住进来?”
“你懂什么,不是从未有人住进来,而是王爷不舍得给人住。”
“不舍得?为何?”
“这我却怎么知道!”说着不由又朝她瞪了一眼,用扫帚朝她撵了撵:“你总问这问那的做什么,去去去,别碍着我做事!”
朱珠不再吭声。
只朝边上让开了两步,抬头往头顶处那块陈旧的匾额再望了眼,便欲转身往牛车方向走去。这时却听身后突兀有人说了声:“周平你这老瞎子,当真是又瞎又傻了,便是连九门提督家的千金都敢得罪。”
声音清脆,是个少女的话音,但当朱珠循声回头望去时,却一时错觉以为自己见到了个男人。因她一身西洋男子服饰的装扮,一顶礼帽遮挡了满头秀发,直至见到朱珠的目光后嫣然一笑,将那顶礼帽摘了下来,方才令一头长发松然而落,软软垂搭在脑后,显出一副女儿家妩媚的模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