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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又哀哀哭泣起来:“可、可是……他们跟我说,如果我不画押,就也要把我的娘抓起来一起审,说是,死罪连坐……”

“我的儿啊!糊涂!”

郑大娘捶胸顿足,心如刀绞。秦山芙略略一想,她记得可连坐的罪名都是谋逆之类的罪行,普通的杀人则不用。

看来,这玉卢县审这桩案子的时候,定案证据出了问题。

如若不然,为何不惜用大刑伺候,坑蒙哄骗的下作手段,也一定要拿到蕊环的供词?倘若证据足够扎实,完全没必要这么干。

秦山芙又问:“你是否识字?是否记得供词上都写了哪些内容?”

蕊环点头:“我识字的,是爹爹教我的。那供词尽是些不实的事情,说什么我偷摸着做皮肉生意许久,冯屠户对我有意,我便要他带银子晚上见我;那夜他如约带了银两,而我却嫌不够,不肯成事;那冯屠户见我出尔反尔,与我起了争执,我与他争执不下,就拿起屋里的刀杀了他。”

蕊环说完,又急着辩白:“秦姑娘,那供词上没有一句实话,我实在没法子才画押的……”

“我明白,你不要着急。”秦山芙思索一下,又问:“那日冯屠户,带了多少银钱见你?”

“约莫十两。”

十两?!她前一阵子忙刘二喜的案子,也才挣了五两银。

秦山芙又问:“那把刀是怎么回事?”

蕊环愤愤道:“那把刀是我爹爹病死前送我的。那时他不久于人世,说今后再也无法照看于我,送我匕首让我自己防身。那匕首我一直搁在身上,不想一日出了趟门子就找不到了。那日冯屠户翻墙入室,手里亮出的就是那把刀,我这才知道那把匕首原是被他顺了去。”

蕊环艰难道:“然而那刀身上明明白白刻着我的名字,我说这刀被那冯屠户偷了去,却没人信我。冯屠户的老婆一口咬定那刀就一直在我身上,她家男人那晚只携了银钱,是去买/春的,是我当晚拿刀相逼要冯屠户加钱。那玉卢县的狗官偏听偏信,就这样定了案。如今我又迫于无奈画了押,秦姑娘,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秦山芙沉默不语,这案子确实有点难办。

案发现场只有死者和凶手两个人,冯屠户那晚究竟是拿钱□□,还是拿刀逼/奸,竟成了左右整个案件走向的题眼。

倘若那把刀是冯屠户带进去的,那么携刀夜入他人宅院,摆明了就是要图谋不轨,蕊环后续的杀人行为,就可以自然而然往自卫的角度去解释。

可若冯屠户只是拿钱寻欢不成反丧命,在古代人的眼里,他瞬间就成了个可怜的风流鬼。

“蕊环姑娘先不必慌,此案还未必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山芙出言安慰,又问:“当夜事发时,可是姑娘自己报的官?”

“没错,当时失手杀人,我实在是慌得没了主意……”

“那官府接了这起案件,可派了仵作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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