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玖收下后,慎重地对两人道了谢。
洛明轩没见到许灏瑞,好奇问:“怎么不见孩子父亲?”
良锦铭在站在自家夫郎身旁,闻言,回答他,“灏瑞在灶房呢。”
“?”
良锦铭解释道:“今儿灏瑞亲自掌厨,洛兄等着吧,灏瑞的厨艺可是一顶一的棒。”
洛明轩与温承钰惊讶地对视了一眼,叹道:“许贤弟真是......多才多艺。”
腹诽他可真不拘小节。
许兴文也在屋内,与林清玖隔了张桌子,他坐在桌边假装喝茶,实则在暗暗欣赏大美人。
林清玖外着着白毛领子的浅蓝色披风,里面的是月牙白棉袍,腰间束着浅蓝色腰带,一头秀发半披身后,精致漂亮的眉眼满是温柔与笑意。
林清玖深知外面的汉子推崇‘君子远庖厨’,他浅笑着解释道:“夫君少年丧父丧母,因此会些厨艺,今日又是孩子百日宴,做父亲的高兴,就想亲自下厨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
洛明轩一愣,“难怪不见令尊令堂。”
部分大菜提前提前煮起,很快,菜就炒好,张大壮招呼大家入座,良锦铭和夫郎,以及张梅夫妇一起帮忙上菜。
桌上摆得满满一桌肉菜,别说村里的人看了都傻眼,就是洛明轩两人也没想到,菜肴会如此丰盛。
一桌基本坐八人。
第九十二章 我名叫温承钰
许灏瑞俩和张大壮、良锦铭夫夫、洛明轩俩,七人一桌,其他人基本是一家一桌或者凑合成一桌。
小主人公没等到上桌,就呼呼大睡去了,被两个爹爹留在了房内。
温承钰看着桌上的菜式,许多都是他未曾吃过的,大家碰过碗,他试了一口后,夸赞:“许贤弟,好厨艺。”
洛明轩颔首,“许贤弟光这一手厨艺傍身就不愁温饱问题了啊,我看镇上酒楼的招牌菜也比不过贤弟做的菜。”
“见笑了。”许灏瑞笑道,“比不过洛兄和温兄往常吃过的美味,我这些不过是胜在新奇,让大家尝个鲜而已。”
洛明轩笑着摇头,“我啊,幸好今儿来了,这一趟值!”
他转头对良锦铭道:“还得多亏良贤弟,否则我也认识不到许贤弟这样的朋友。”
良锦铭正在学许灏瑞给自家夫郎夹菜,安哥儿嫌弃地把他夹的菜挑到一边,没好气道:“别给我夹了,我不吃肥肉。”
“对不起,我吃我吃。”他把两片肥肉夹回自己碗里,见洛明轩是同自己说话,这一幕又恰巧让他看到,良锦铭尴尬地向他举起酒碗,赸笑:“客气客气,洛兄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忍笑与他碰了个碗。
温承钰好奇地吃了口土豆丝,发现意外地好吃,他挑起土豆丝端详片刻,猜测不出来是何种食材,虚心请教,“这是何物?”
洛明轩与他坐一起,偏头看他手中的东西,见那道菜自己没吃过,好奇问:“好吃否?”
温承钰点头。
桌上其他人都看了过来,也就洛明轩和温承钰两人第一次吃土豆,不知其名。
张大壮与他坐得近,来了劲,挺直了背,眼里带着得意,“这玩意儿叫土豆,你们没吃过?它外表是个圆形疙瘩。”
温承钰微微点头,“张叔,我还从未听说过此作物,这可是贵村特有的?可我也未曾在镇上集市见过他人贩卖。”
他有些迷糊,本身他见识也不少,为了了解此地的风土人情,他更是浏览了许多相关文书记载。
坐他另一旁的洛明轩竖起了耳朵。
张大壮有心给他炫耀徒儿,见他满脸疑惑,卖弄道:“这说来要追究到去年,我与徒儿,也就是灏瑞,一块上山,他猎黑瞎子时发现的。”
“所以是山上的山货?”温承钰抓住了重点。
张大壮见他没抓住自己话中想炫耀的点,旋即又得意道:“你现在吃的不算是山货了,这是灏瑞自个种出来的。”
林清玖见师傅这般想炫耀的模样,抿唇忍笑,弯起了眉眼,许灏瑞没眼看他师傅,转头给小夫郎夹菜,见人杏眼弯弯,眸光微动,低声问:“清哥儿,笑什么呢,这么开心?”
林清玖微怔,伸手摸唇角,他明明抿着唇,明白是被骗了,娇嗔地横了许灏瑞一眼。
灵动的小眼神勾人啊,许灏瑞薄唇微扬,手臂绕到他身后,偷偷环住细腰,小声赔罪,“我错了,我逗你的。”
林清玖见他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怕被人看到,用手拨他手臂,葱白般的长指被他牢牢握在手里。
“咳,咳。”洛明轩捂嘴咳了两声。
底下搞小动作的两人都看向他,洛明轩对他挤眼,许灏瑞朝他身旁微移了下目光,对上温承钰的眼神。
温承钰吃惊地望向许灏瑞,向他求证,见他点头,问出心中的疑惑,“你怎会种?你们又是如何知道此物可食用?”
许灏瑞神色自若,真假参半,“能种成功只是碰巧,如何知道可食用,是当初我与师傅在山上打猎,能发现土豆也是因看到野猪正在进食,吃的就是土豆,随后就顺道挖了回来,自己研究吃法,见味道不错,也就萌生了种植的想法并加以行动。”
张大壮点头符合,“是啊,当时正好有三头野猪在那个地方,有部分土豆被野猪啃过,还是灏瑞心细,发现了,咱们当初就和几位小兄弟在山上烤了吃,你放心,这东西可以吃,没问题,我们已经吃过不少。”
见温承钰神色有些紧张,又问了这么多,张大壮以为他担心吃坏身子,便多解释几句。
温承钰这才意识到自己显露出的激动,遭人误会了,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解释一番,“您误会了,既然能端上桌,我自是相信它能食用的,只是觉得味道不错,想多了解一番。”
张大壮顿时朗声笑起来,“哈哈哈,嗐,叔年纪大了,眼都花了,误读了你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