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找老秀才的事再早也得等了明日了,现在最重要是的尝尝这焖猪蹄。
炖了一上午,蹄子早已软烂,咬上一口,肥而不腻。里面的黄豆吸了汤汁,吃进嘴里也是绵绵的,正好中和了猪蹄的油脂味道。
“娘,您再吃一块。”
庄可卿夹了块蹄子根,那里皮糯肉厚,比蹄尖更美味些。
“我年纪大了,吃不了这么油腻的,你们吃。”
秦蔓枝推拒。
“一块肉而已,当不得这样推来推去的,等过几日去镇上卖豆腐,到时多买几只回来。”
说罢,庄可卿硬是将肉放进她娘的碗里,又招呼她吃。
一只猪蹄,剁开了其实没有几块,看着冒尖,其实下面都是黄豆垫的底。庄可卿给秦蔓枝夹了两块,她自己吃了一块,沈凌碗里一块,现在只还剩两块了。
沈凌不说话,他放着碗里的猪蹄不动,只拿了饼合着菜汤和萝卜丝吃,直到最后看母女俩分了最后的两块,这才把自己碗里的吃了。
吃完饭下午闲了,庄可卿去厨房拿了昨日买的大骨处理,沈凌进屋默书。
买来的笔墨纸砚都是最次的,同沈维所用天壤之别,可沈凌没在乎这些。
他拿了小刀将纸裁开,砚台上略倒了些水,兔毫笔已是提前用温水泡过,只等磨好墨就能能用了。
等一切准备好,沈凌端坐在桌前,提了笔。
脑中清晰的浮现出那本书的第一页内容,他略一闭眼,等睁开始,便下笔写就了第一个字。
默书对他来说仅仅是内容的复制,如若放在从前,这薄薄一本,两三日就可得了。
但现在……
沈凌的手指微弯,握笔的姿势远不如之前随意洒脱,他努力控制着笔尖的提、顿、驻、衄,可一篇下来,所写字迹在他看来纤弱无力,线条非丑即俗,实在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