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连皮入锅,上气后蒸上约一刻钟就好,之后在一边放凉。
期间灶也不闲,庄可卿准备的红薯多,够蒸上五六次的,等全蒸好了,就可以剥皮切条了。
粉丝今日暂时先不做,只把红薯干的部分处理好就行。
中午没得时间做午饭了,她直接拿了几个蒸好的番薯,几人分了凑合吃吃,等晚上再像样做顿。
午后秦蔓枝哄了阿满睡觉,庄可卿和沈凌把红薯蒸好的红薯都堆在筐里,拿到院子里做接下来的处理。
只这活,两人便干了小半个下午,到后来圆蓖萝都是不够装了,还是庄可卿去了隔壁李婶子家又借了几个才堪堪够用。
蒸好的薯条要晒足一日,正巧了可以把明日的时间留了做粉丝。
“阿凌,这边事做完了,你去歇会吧。”
庄可卿端了最后一蓖萝的红薯干放在院子里有阳光的地方。她回头瞧了眼沈凌,笑着说。
“嗯。”
沈凌点头,却也没休息,只是转身回到屋檐下,取了一块沉重的青石板来。
那石板约莫四掌宽,上方有一道深深的圆润凹槽用来放笔,侧边则挖了一个圆形的用来储水的凹陷。
他将石板置于阳光之下,又进屋拿了笔来,将储水处倒满清水,便站在日头下练字。
左手字他已练了几个月了,如今虽说不能同之前的右手相提并论,但也可稍稍入眼,想来再练上一段时日,便可舍了石板,用笔墨书写了,等到考试时,问题当是不大。
庄可卿暂时也无甚好忙的,也站在一边看沈凌写字。
阳光落在少年漆黑的发上,在周围隐隐衬出些金色的光晕,睫毛下如冷泉般的双眼只静静的注视着石板。
他神情专注,姿态俊秀,腰背笔直,下笔行云流水,如云似烟。
庄可卿并不算懂字的,可就在她看来,这普普通通的兔毫笔和称得上简陋的青石板,却是一点也未折损了上面这字的气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