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宁三年,在晋廷还在争夺权利时,已经步入耄耋之年的白焰,撑着沉重的躯体,制定了他人生中最后一则规定。
为了不让爵位泛滥,白焰根据“福泽三代而斩”的规律,制定了《白国爵位承袭制》。
《承袭制》规定,凡白国爵位,除明确授予世袭的,其余均每三代而降,直至降至二十等爵位之一的大庶长为止。
且废除天下常用的封邑制,改用食邑制,即不置国,由朝廷拨付所在郡县的赋税,给相应贵勋。
白国确定沿用秦汉的二十等爵制,作为普通爵位,只是没有了封邑,只有减免赋税的作用。
其中最高的两等爵关内侯、关外侯,因为具有白宗入学资格,成为介于普通爵位,特殊爵位之间的分界线。
关内、关外侯爵以下,包括关内外侯为普通爵位,没有封邑,而之后的亭侯以上,为特殊爵位,享受食邑,不再置国。
为了减轻国内世家大族的抵触心理,同样展示出白氏对诸族的诚意,白焰开始广封爵位。
将一直跟随白氏千年的苏、原、全三族,封其族长为开国公,与国同休,均食邑万户。
其余早已消散了神印的白氏族长为郡公,其余张、黑、元、刘、墨、范、崔等二十三大族,择其中为国奉献最大的一人,大多是亲近白氏的功臣,均为郡公。
其余修武白氏、寓居朝歌的雒阳白氏、远在西域的龟兹白氏,封为县公,还有一群尽心为国的功臣,如元安等,均封为县公,共有五十六人。
其余封侯者,百余人。
值得一提的,崔氏一门双郡公,远在并州的崔琨和清河崔氏在朝廷内官制最高者,都是郡公。
这让一些思绪敏捷的人,发现了白王的心思,明显是为了割裂崔琨与清河崔氏。
同时,封赏白氏中的诸子为公侯,自己的四个儿子均为郡公,十一个孙子均为县公,其余额头有神印的,虽然没有任职,但最低都是亭侯。
一日之内,白氏诸子,为侯者百,为公者二十。
为了更好的镇压地方,防备边疆,抵挡外敌,白焰决定选派宗室中,有能力的白氏子出镇地方。
以太子白翟监国,总览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