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坊就在旅顺堡外依城墙而建,叮叮当当的铁器敲击声不断,不时有工匠来往走动。
现在的旅顺堡已经变成了最大的军需仓库,有少量驻军保卫,根本没有百姓居住。
李岳带着两名军官,刚刚巡视完军工作坊,听取了工匠的汇报,正骑马驰回堡内。
根据他的要求,从后方派来了一批工匠,从打造地雷和米尼弹开始,将逐渐扩大制造项目,直到炮弹、火枪等高端武器。
“骑兵的重武器,还是稍嫌不足。”李学秀落后半个马头,开口提出建议,“佛朗机炮也显得笨重,抬枪倒是易于携带。”
对于作战的需求,各部队是不太一样的。
在辽东作战时,李岳所部发现地雷对于防御的作用很大,且易于携带,这是相较于火炮的优势。
同样,辽东利用缴获的战马,组建的骑兵部队,也不会纵马冲杀,而只是配给枪骑兵的机动工具。
如果只是线膛火枪加地雷,在火力上还稍显不足。但火炮还是比较沉重,几百斤的佛朗机加弹药,也不是一匹马能够驮载的。
所以,李学秀才想到了抬枪,这种介于火枪和火炮之间的武器。
李岳并没有马上决定,只是笑了笑,便继续沉思。
抬枪也算是一个选择,但还真不是能够克敌制胜的武器。线膛火枪的装备,使得明军并不是很需要。
与鞑虏的交战中,如何更有效地摧毁其楯车,才似乎是大量杀伤敌人的关键。
而要击毁楯车,青铜火炮发射的实心炮弹,更加厉害。但限于机动性,也确实移动不便。
当然,如果是坚守防御,就不用考虑火炮的笨重。同样的,机动性强的枪骑兵,也会面临攻坚能力不足的问题。
所以,在李岳看来,抬枪的用途并不大,装备部队也缺乏实际意义。
其实,李学秀的思维还是存在着误区,还没有把部队的细分琢磨明白。就象枪骑兵,黄立的定义就是轻装骑马的步兵,连甲胄都可以不穿戴。
而且,枪骑兵执行的任务,就是机动作战,攻城掠地自然不是他们的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