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身”,遭遇了截然不同的命运。假若我被成功送人,或许也会开启另一段人生。
但命运多舛,因熟人介绍之故,收养家庭因为担忧未来认亲之事,不久便将我送回。
及至我成年后,偶尔会想,若父母真如所言真的有那般不舍,首次送回后,是否可就此作罢,不再让那个弱小的生命承受更多的伤害?
遗憾的是,我并未得到起码的舍不得,居然再次被送走,这便是父母口中的
“舍不得”。更富戏剧性的是,第二家也因同样原因,担心爷爷日后会让父母认回我,于是我又一次被无情退回。
我曾自问,是否因为我太过不起眼,或是身体太过羸弱,以至于无人愿意承担养育之责?
最终,我只能由奶奶带着在外漂泊,直至又过去小两年后,家中缴纳了1800元的罚款,我才得以回归家庭。
那时,爷爷的退休工资每月也有几十元,1800元大概相当于他两三年的收入。
我或许被视为不值得这笔开销的存在,才有了被送人的周折。因此,我常感慨自己本不该来到这个世界,生来就是多余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