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办好了宅子,沈要便又走了一趟典局。
之于萧子窈,他一切都分外仔细,无论她变卖了何等微小的物件,他也费尽心思一一寻回。
只不过,萧子窈从前金枝玉叶,阁中的金银珠宝实在数不胜数,许多有价无市的稀奇玩意儿早已被典局卖出,便是任他如何施为也找不回来了。
他一时有些泄气、更忐忑,唯恐再见她失望的脸。
又疑心,她真正失望的原因也许并非是什么失不复得,归根结底,大约还是言不由衷罢?
——又或是他自己,才最最令她失望。
时也、命也,害人害己。
沈要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总也记得清有关于萧子窈的桩桩件件。
她的分寸与毫厘、音容与笑貌、金钗与香衣,无一例外。
于是,他已然瞧过了苏同心誊来的典单,巨细都无遗,谁知,却偏偏不见一双满镶晶钻的水晶鞋子名列在册。
——那水晶鞋子,分明是夏一杰曾经赠与萧子窈的。
如此,名不在案,想来是她从未动过变卖此物的心思。
心下一瞬了然,沈要便不由得有些妒忌起来。
凡是同萧子窈亲近的人物,他都讨厌。
更何况,夏一杰总爱假以青梅竹马之名同她亲近得紧。
约她吃茶听曲是小,为博她一笑大办生辰也是小,可是,许许多多的、小小的好意一旦加在了一起,自然便成了大大的爱意。
——他一定也是喜欢萧子窈的罢。
沈要看得好清楚。